来源:发布时间:2015-01-19 次浏览
记者昨天获悉,《江心屿历史地段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发布。按照《规划》,江心屿将坚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统筹资源,适度利用和开发,建设成以“孤、秀、雅”为景观特色的市级风景名胜公园和以历史文化展示主题项目为主的国家级旅游景区。
江心屿现有面积1070亩,是“中国四大名屿”之一,风景秀丽,名胜古迹众多,著名诗人李白、杜甫、谢灵运、文天祥等都曾留迹江心屿。
《规划》将江心屿历史地段及其环境协调区定位为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为重点,以中国诗之岛、江天佛国、世界古航标为历史文化核心价值,兼具旅游、休闲功能的温州人文地标。
江心屿历史地段范围为江心屿东段岛域,由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组成。
核心保护范围为共青湖水系以南岛域(不含现状客运轮渡码头),面积7.31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21.63公顷;环境协调区面积约37.91公顷。
按照《规划》,江心屿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各项保护和建设项目方案必须经市级以上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规划确定以外的新建或扩建活动,建(构)筑物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新建建筑必须为传统坡屋顶式样,外观应与相邻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风格相协调。除规划确定维持原高的建筑外,所有建筑高度应尽量与相邻文物古迹建筑一层高度相协调。如需突破,则建筑层数应控制在一层,总高不得高于7米。同时,该范围内建筑功能应以展览、园林、宗教等功能为主,配备必要的管理、市政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