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0-09-23 次浏览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高新区、雁荡山)住建(建设)局、市政局(建设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以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事故防范能力,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文明发展,现将《温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筑工地评价和认定程序》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本程序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银河国际galaxy网站发布温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验收标准和认定程序(试行)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147号)作废。
附件:温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筑工地评价和认定程序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6日
原文网站链接:http://zjj.wenzhou.gov.cn/art/2020/7/17/art_1229206191_2198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