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17-12-07 次浏览
为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増强协会内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协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本协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規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协会内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一、薪酬奖惩
(一)结构工资
1、结构工资:由基本工资、各类津贴等组成。每月基本工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发放。
2、支付方式:每月8日,由银行账户转账支付。
(二)、休假工资
协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的待遇,享受的带薪假日薪资,依据国家劳动法规定执行。
(三)奖惩条例
1、协会对下列行为予以劝退、除名处理,并在某些条款中保留对其法律诉讼的权利:
(1)、触犯国家法律或被公安部门拘留;
(2)、故意泄露协会秘密、散布不利于协会的谣言,或者人为制造同事之间、客户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矛盾;
(3)、未经协会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协会同类业务者;
(4)、多次违反协会各项管理制度且屡劝不改者;
(5)、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或者一个季度累计旷工达五天者。
2、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包含递交工作材料),如出现明显错误(文字错误、信息错误、遗失资料),经査实责任人后,每次处罚50元;
3、工作人员工应爱惜办公财物,如发现遗失和损坏者,应追究其责任人,并照价赔;
4、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务,每次处罚50元。
二、人员福利
1、按照国家政府的相关规定,签署劳动合同,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
2、按职务、贡献、岗位等具体情况,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办理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租金。
3、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经过年终考核合格后,按月工资的2倍发放。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试用考核
依人事規则任聘人员,应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会长、秘书长提出考核情况,交理事会讨论研究,决定是否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者解雇。
(二)平时考核
1、秘书长对于所属工作人员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每月考核截止日期为每月的31日止:
3、考核时,应附员工考勤记录、外出登记表、工作小结等相关资料。
(三)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根据全年的记录填具考核表送领导审査。
四、考核程序
1、每个月工作人员的基本总分为100分,其中80分作为个人基本考核分,20分作为领导考核分;
2、由秘书处行政人员根据领导的意见,统计所有工作人员的考核分数。
温州市园林绿环建设行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日